李世聰增持股未申報 顧立雄:僅違反程序

【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透過境外公司增持彰銀股票卻未申報,遭金管會裁罰600萬元,卻沒有因為李世聰構成不誠信、不正當而解除他彰銀的董事職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受訪表示,李世聰未依規定申報增持股票,僅違反程序事項申報義務,還不到不正當不誠信程度。

金管會17日召開「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暨新版公司治理藍圖宣導說明會」,對證券期貨業競爭部分,期望透過五大推動方向營造透明、公正、效率的資本市場,促進我國證券期貨市場蓬勃發展。

顧立雄表示,李世聰持有彰銀股份超過5%,因此每增加1%彰銀持股就要申報,李世聰因為沒有誠實申報而被裁罰新台幣600萬元,並要求在一年內處分增持的股份,從罰鍰與要求處分持股,應該足以合乎相關規定。

顧立雄認為,目前金融業有部分負責人,因案遭檢察官起訴,但這些人都未被金管會認定,構成不誠信不正當標準,況且此次李世聰增持彰銀股票未依規定申報,只違反程序事項。

另外,金管會提出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暨新版公司治理藍圖的五大推動方向,包括將營造有善投資環境,推動制度與國際接軌,擴大金融創新,促進商品多元化、形塑公司治理文化,提升臺股能見度、增加整併誘因,提升產業競爭力、引資攬才,擴展資產管理業務,來深化公司治理根植企業社會責任,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為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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