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濺血案 白狼之子判拘役40天
台灣大學2017年9月租借場地給「中國新歌聲」舉辦活動,學生前往抗議,統促黨成員前往聲援,並以甩棍追打學生,釀濺血衝突,台北地檢署依傷害、恐嚇等罪起訴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之子張瑋等5人。台北地院30日依傷害罪判張瑋拘役40天,其他成員分別判判刑5月、拘役20、40日,全都可以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年9月24日下午4時至5時許,統促黨成員楊紹瑞在北市辛亥路的台大側門人行道西側,與到場抗議的學生李柏璋發生肢體衝突,雙方互毆皆掛彩;促黨成員胡大剛持甩棍揮打學生張耿維,造成張頭部3公分撕裂傷、左手掌粉碎性骨折,並恐嚇拿手機拍攝的李柏璋吳姓女友恫稱:「妳不要過來喔!我連妳一起打。」此部分涉恐嚇罪。
白狼之子張瑋收到通知,率王啟鑌、林紹哲到現場助陣,卻在上車離開之際,張瑋見3名學生拿手機尾隨拍攝,竟下車攻擊學生,並指使王、林以徒手、持球棒毆打3名學生。
台北地院30日依傷害罪,判張瑋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持甩棍傷人的統促黨成員胡大剛,傷害罪判刑5月,恐嚇罪判拘役20天;王啟鑌、林紹哲判拘役40至50天;台大學生李柏璋判拘役40天。所有被告皆可易科罰金。
北檢另案追查統促黨是否用政黨包裝幫派並收受中資,涉犯組織犯罪及相關金流,日前已用「組織犯罪」名義,傳喚張瑋等人到案說明,尚未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