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汽燃費 行動支付也可以
桃園監理站表示107年自用車及機車汽燃費於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其徵收費額所屬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車主如果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之車輛,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為使民眾繳費更加便利,除延續以往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電話語音轉帳等多元繳費管道外,今年度更首次寄發汽燃費電子繳款單及提供掃描QR-code繳費服務,民眾可透過電子繳款單線上繳費,或手機掃描紙本繳納通知書上之專用QR-code,免出門就可輕鬆完成繳費。
桃園監理站表示, 107年6月起汽燃費紙本或電子繳款單繳納管道新增「臺灣pay行動支付」,請掃描繳費單專用QR code,即可使用臺灣pay本身綁定之金融卡繳費。(台灣pay 操作問題可利用該APP內之「客服信箱」/寫信給客服,將問題描述及錯誤畫面截圖Mail至客服信箱 Service@twmp.com.tw ) ,若無法使用「臺灣pay行動支付」,亦得使用其他QR code讀取軟體掃描該專用QR code,將直接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只要輸入車主本人金融帳號即可進行轉帳繳費。
汽燃費開徵期間,總有大批繳費單無法送達或申請補發繳費單;桃園監理站長林正郎呼籲各位車主如有無法受信件的困擾請立即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響應節能減碳,e化又環保。桃園監理站並宣導車主申請約定扣款(可於監理服務網或各監理所網站下載申請書) ,於107年7月13日前送交監理機關申請者,均可在107年7月31日完成轉帳繳納,從此再也不必擔心逾期受罰。
林正郎表示,因應數位化時代,行動網路普及下,行動支付是目前趨勢,如何提供更便利的繳費方式將是未來精進的方向,公路總局後續將評估規劃擴增其他行動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繳費管道,期讓民眾能更便利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