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假新聞挨轟 立委:為何不能罰?
鑒於假新聞氾濫,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若沒經查證就在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的罰鍰,引發網友熱烈討論。邱志偉11日表示,行政院如果每天都在澄清假新聞,要怎麼施政?應該要找尋可以防堵、解決的機制。
邱志偉日前與立委蘇震清等人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希望新增「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若「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的罰鍰,提案則是修正為,「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
提案引發外界批評,質疑是打壓新聞自由。邱志偉說,他提案前就有人提醒,但他認為,《社維法》本就有處罰散布謠言者的規定,所以他並非新創法律,也未新設罰則的種類,只是將假新聞獨立出來規定而已。
邱志偉強調,過去的謠言散播可能是口耳相傳,但現在是透過網路、社群媒體大規模式的傳播,有些消息的確影響了公共秩序,也容易被特定族群利用,在同溫層之中廣傳,如果行政院每天都在澄清假新聞,要怎麼施政?
不過他也承認,提案出來後面臨許多壓力,但他只是提案,並不代表這個法案一定會審查或是通過,還是要尋求社會、朝野共識,他只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提案,可以讓大家正視目前所面臨假新聞充斥的問題,也一起找尋可以防堵、解決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