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法官擬改「特任官」 立委亦納入遴選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司改國是會議去年決議,終審法院法官應採多元組成,對此,司法院1日表示,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將改為「特任官」,由司法院長提名,享終身職身分保障、無任期,並納入2名立委參與法官遴選委員會,呈請總統任命,草案將於近日會銜行政院與考試院。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司法院院會已通過《法官法》、《法院組織法》等多項金字塔訴訟制度草案,期許能透過草案健全法官評鑑、職務法庭等制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

呂太郎說,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員額各縮減為14人、7人,採「特任」且「無任期」,享有《憲法》規定的終身職身分保障,但應於年滿70歲前退職,審判案件以法官7人合議為原則。

呂太郎表示,現行終審法院法官是透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屬於內部升遷,未來改由外部成員為主的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納入立委即是希望可以納入民間意見。

關於終審法官名單問題,呂太郎回應,相關施行細則尚未出爐,日後討論後再提出;至於特任官制度,未來法院組織金字塔化後,終審法官人數稀少,為強化其正當性,並區分與一、二審的不同,才會改為特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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