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幼兒園亂象多 預繳保證金無法退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

全台幼兒園供不應求,消基會近日抽查15間私立幼兒園,發現多數幼兒園需要預繳費用,但如果因故未能就讀,部分幼兒園無法退還保證金,或是僅能退還部分保證金,已違反法規,幼兒園負責人恐遭罰最高3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得減少招收人數。

消基會說,106年全台幼兒園就讀人數為52萬1,904人,僅15萬2,618人就讀公立幼兒園,機率為29%,公立幼兒園中籤率偏低的現況,有些家長會在每年5月公立幼兒園開放抽籤之前,先至離家近的私立幼兒園先行付定卡位。

消基會接獲申訴,民眾今年1月9日參加某私立幼兒園舉辦的招生說明會,並向園方報名8月1日開學的小班,園方告知因幼幼班目前皆額滿,幼兒園將於5月進行舊生續讀調查,需至6月才可確認是否有名額,便請民眾先繳交定位金5千元,表示若屆時有空缺名額,則可依照排隊順序之候補名單進行遞補,而此排隊順序則依照繳交定位金的先後為依據。

消基會說,園區有在說明會告知定位金繳交後,如因為個人因素放棄就讀,則無法退還,但若是因為沒有名額導致無法入學,園方將會全額退還定位金,消費者為了讓孩子有學校就讀,家長繳交定位金5千元,但事後因擔心6月仍沒有名額,屆時再去報名其他幼兒園會太晚,便致電園方表示想取消登記,業者卻告知此為消費者個人因素取消,故無法退還定位金。

消基會認為,此規範僅是業者巧立名目想變相收費,消費者仍可依據:「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表明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的規定,向業者要求全額退費。

消基會抽查全台15家幼兒園,46%業者未完全符合現行法規。消基會說,得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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