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首件危老建築 申請重建獲40%容積率

中部首例通過的危老建築,位南屯寶山段、屋齡46年。(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部首例通過的危老建築,位南屯寶山段、屋齡46年。(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今年預計輔導50件危老建築重建;中部首例通過的危老建築,位南屯寶山段、屋齡46年,由於該計畫符合退縮,耐震設計,綠建築,無障礙設計等獎勵項目,再加上3年內之時程獎勵,可獲得40%的容積獎勵。

都市發展局表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申請重建,過去受限於流程繁瑣,常需耗時數年,內政部為簡化流程並增加重建誘因,去年5月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相關申請流程書件範本,以上網提供民眾申請。

只要位都市計畫地區內,屋齡達3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經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即可提出申請重建。

都發局表示,一般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可申請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若在條例施行3年內(109年5月9日前)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的10%獎勵。

這次市府核准的南屯寶山段,重建後建築基地將退縮4公尺,同時申請耐震設計,綠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共可獲得40%獎勵容積,將提升都市公共環境品質及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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