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退住院部分負擔 健保署:6月底前申請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自今年起,民眾全年住院部分負擔如果超過公告的上限,健保署將主動提供民眾可申請核退的金額,民眾不必再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資料填表寄回就可以申請核退費用了。衛福部健保署表示,收到核退通知書的民眾,應盡速提出申請,且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超過就不再受理。

健保署表示,今年3月起依據醫院106年申報資料,列出住院自行負擔費用超過衛生福利部公告上限6.2萬元的民眾,總計2,424人,總核退金額初估為1.8億元,主動寄發通知書請民眾申請核退超過上限的費用。

以往民眾收到健保署核退通知書,需要檢附收據正本和費用明細、填寫核退申請書向健保署申請,但從今年起,民眾收到通知書後,只要同意所附健保署依照醫院申報資料計算的金額,就可以不用再請醫院補發收據和費用明細。

另外也將核退申請書和通知書簡併為一,直接在通知書上填寫核退金額之銀行帳戶相關資料,再寄回健保署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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