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塑膠廠 違排空汙恐罰百萬停工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運用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查獲新北市鶯歌區「和O塑膠工廠」未取得固定汙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自從事廢塑膠加熱熔融,造成空氣汙染。環保署24日指出,業者涉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可處負責人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環保署表示,已於2017年完成新北市鶯歌區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並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利用監測資料鎖定空氣汙染排放熱區,掌握業者違法事證,同時啟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
環保署3月12日發現鶯歌區建置的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出現異常數值,即與新北市環保局啟動聯合查緝機制,經比對測站周遭工廠後,循線查獲「和O塑膠工廠」排放空氣汙染情事。
環保署指出,督察時,這家工廠正將收受事業淘汰或廢棄塑膠料進行塑膠粉碎、加熱熔融、壓出造粒及包裝等程序,其固定汙染源操作過程中產生的空氣汙染物,直接排放、散布於空氣中,嚴重影響周邊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這家工廠未取得固定汙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及56條罰則規定,可處負責人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