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畫 擬納六大土地使用規範
歷經2年研訂,「全國國土計畫」15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並送行政院審議,共納入六大土地使用變革,內政部長葉俊榮27日表示,齊柏林導演拍攝《看見臺灣》影片,揭露國土美麗與哀愁,「全國國土計畫」將於今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施行後中央將輔導地方推動國土功能分區,逐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
葉俊榮表示,「全國國土計畫」其中包含「國土保育」、「糧食安全」、「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地方彈性」等議題;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後,將以生物廊道觀點,串聯山脈保育軸帶、河川廊道、重要海岸及河口溼地,劃設為國土保育區,進行嚴格的土地管制。未來各類的土地使用,不論劃歸何種功能分區、分類,仍應掌握土地環境特性,採取適當的因應作為。
地方發展的部分,葉俊榮說,中央訂定相關政策指導原則,地方政府則考量環境資源條件、地方特性及發展需求,引導各轄內居住、產業、公共設施之空間發展。
然而全國供糧食生產之農地需求總量為74萬至81萬公頃,在劃設各類農業發展地區時,要確保糧食安全生產所需農地,若有具體開發利用計畫,應該避免使用優良農地,並有計畫的釋出可發展土地。
至於,農地違規工廠的處理,葉俊榮以新北市、台中市為例,已在該市區域計畫內,訂有農地保留總量,且納入違章工廠即報即拆等具體配套做法,就未登記工廠問題,則劃設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得申請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
他強調,地方政府在國土功能分區上,必須以安全性、公平性及合理性3大基本原則,兼顧公平正義,並引導國土有秩序發展管理。
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問題,則應針對原住民族特有部落發展及土地使用需要,可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啟動原住民族土地之特定區域計畫,並就原住民族地區之居住、耕作及殯葬等需求,規劃部落空間配置並指導其土地使用,以維護原住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