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知識產權 歐日加入美在WTO起訴中共
川普政府於3月26日正式向世貿組織提出對中國(共)在保護知識產權上的申訴,這是作為針對中共涉嫌竊取美國知識產權、美方應對政策的一部分。
現在,歐盟和日本宣布加入美方的WTO提訴。歐盟表示每年向中國出口價值300億歐元(370億美元)的高科技產品,歐盟對中國的直接投資總額為1,800億歐元。而日本表示,它是「向中國進行技術轉讓的最大利益相關方之一」,日本國民在中國擁有大量的專利權。
同日(5日),中方駐WTO大使張向晨正式就美國對中國301調查項下徵稅建議,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提起磋商請求,這條消息在國內諸多網站轉載。
實際上,這是中、美之間在WTO近期就中共侵害美知識產權事宜進行的第二次磋商,只是第一次磋商沒有被大陸媒體報導。
根據WTO網站記錄,早在一個月前(3月23日),美國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C. Shea)就向中國駐WTO大使提起磋商請求,在送給WTO爭端解決機構的信函中,明確提及依據WTO的《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DSU」)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協定)第64條),磋商跟中共在有關保護知識產權舉措上的事宜。
這次磋商在美國總統川普簽署總統備忘錄之後第二天就展開了。3月22日,川普簽署的備忘錄中指示貿易代表(USTR)就已查實的中共對美知識產權造成的損害,訴諸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
備忘錄指,「貿易代表應運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控告中共違反WTO規範的歧視性措施,並在適當且符合法律的情況下,與其他WTO成員合作,共同解決中共的不公平貿易行為。貿易代表應在60天內,向川普總統報告進展。」
美國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C. Shea)寫給中共大使的信函中說,中國(共)否認在技術轉讓合同結束後,外國專利持有人執行專利的權力。同時,中國(共)還規定了強制性的不利合同條款,歧視且不利於進口外國技術。
在信函的最後說,謝伊寫到:「期待中方回覆,安排磋商日期。」
同日,WTO即安排包括歐盟、日本在內的成員國參與中、美知識產權磋商。
首次磋商十餘天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根據流程,在4月3日宣布擬對1,333項、價值約500億美元的中國製產品徵收25%關稅,涉及鋼鐵合金、航空太空、衛星、信息和通信技術、家電、機器人和機械、鐵路及汽車零件、船舶、農具、垃圾處理、化工品、醫藥疫苗等行業。
隨後,中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在週三(4月4日)宣布,擬對原產於美國的大豆、玉米、牛肉、柳橙汁、威士忌酒、菸草、汽車、化工品等14類106項商品加徵25%的等量關稅,擬徵關稅對象也同樣價值約50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