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0屆日內瓦人權與民主峰會上的講稿

⊙林榮基(銅鑼灣書店創辦人、前店長)
首先,我代表被牽連的同事,向日內瓦人權組織表示謝意,在他們仍受到監控、失去自由的情況下,無法出席,向各位報告中國政府如何破壞「一國兩制」,違反對港人的承諾。

2015年10月到12月,書店股東、員工先後失蹤,中國政府涉嫌派人跨境犯法。我被單獨囚禁審訊半年,被安排回港銷案,但要帶同電腦硬碟回去,作為呈堂證物,裡面儲存400多個中國訂戶,以起訴該批讀者。從這事可以看出,中國政府已違反自己的相關《憲法》:人民有言論出版及閱讀自由。

2016年3月,我轉到韶關「監視居住」前,被安排在深圳與李波、呂波和張志平見面,獲知他們亦被囚禁,同樣受到恐嚇審問,被控以「違反經營書籍銷售」罪,面臨起訴;在剝奪自辯的情況下,毋須經法庭審理,會被判5至10年刑期。

到6月14日,我假釋回港,從網路新聞得知,桂民海已被拘留;我了解到整起事件,不僅涉及5人,倘若被掩蓋,中國政府會肆無忌憚,繼續派人犯案,威脅港人的自由和人身安全。當日我跟李波取回電腦,他向我提及,2015年12月底,被幾個中國人在貨倉樓下,脅迫上深圳,從而證實被失蹤的。

後來我返回酒店,面對用報紙包裹、套著膠袋的電腦,嘗試理清思路,考慮是否公開。但拿不定主意。我知道他們在中國有親人,即使日後獲釋,為了保護家眷免受迫害,只能噤聲。讓我更躊躇的是,當我被迫依照指示,把電腦帶回中國,意味著我要出賣別人。我當時通過李波獲悉,中國政府委託代理人,在2015年11月把書店買下,打算逼迫我留在書店,對來買書的人,進行監視及報告。想到要做間諜,讓我惶恐不安。

但事情在偶然的情況下,出現了轉機。當我打開包裹,發覺有人拿錯。書店有三部電腦,他們讓李波轉交我的,不是我所用的,裡面沒有訂戶資料。我想到詐作不知,把它帶回去,就保護了讀者,讓他們避過檢控,但我因此會遭到嚴懲。面臨抉擇。我仔細思考,事緩則圓,只要拖延到深夜,打電話跟監視的人說,剛才發現交錯,讓他們來不及更換,多逗留一天,就有時間決定。

我依照吩咐,第二天到李波辦公室換取電腦,李波又提起被脅持的事,她的妻子在旁,仍猶有餘悸;李波失蹤那天,她發現丈夫的回鄉證,赫然在抽屜裡。晚上我返回酒店,翻看網路新聞,思考是否公開,然而無法決定。翌日北上,直到轉車,我不得不再次考慮,走出地鐵,抽了三根菸。我明白整件事情。我是香港人,在英國人管治下長大,認同普世價值,中國政府侵犯人權,四處綁架,犯下了嚴重罪行,理應受到譴責。權衡過得失,我決定改變行程,向傳媒尋求公理,公開事件。

李波目前出入自由,但通訊受到監聽;呂波和張志平,2016年3月回港後,被迫滯留中國;我仍然被通緝,有時被跟蹤,也打算重開書店;桂民海監禁2年,去年獲釋,但羈留寧波,月前他意圖離境,第二度被拘留。

從書店事件及桂民海的遭遇,反映了中國物質雖然富裕,但人權思想非常落後、野蠻。我再次感謝日內瓦人權組織,持續關注香港及中國的人權狀況,並繼續幫助中國發展成真正的現代文明國家。——轉自《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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