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屋加速重建 花蓮專案處理
全台屋齡超過30年的建築物有將近400萬戶,占全國800萬總戶數將近一半,這次花蓮強震造成多棟大樓倒塌,引發民眾對於老舊建築物加速都更的關注。內政部表示,去(2017)年5月10日已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加速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作業,將專案協助花蓮縣開放受理作業,今年目標全台推動500件重建計畫。
內政部表示,為協助地方政府了解轄內住宅類建築物的耐震能力,已於去年補助辦理「主動協助辦理大樓建照快篩作業」,就1999年12月31日前興建,一定樓層高度的鋼筋混凝土構造既有住宅,作為篩選對象,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其建、使照圖說比對。
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9日表示,行政院要求內政部要執行1.1萬件,地方政府受理了9,315件,已完成快篩的有6,603件。清查後有安全疑慮者,將請地方政府主動通知,並輔導所有權人申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
王榮進說明,今年目標推動500件重建計畫,預計至少可協助約1萬戶家園重建,並匡列約2.1億元預算(新台幣,下同),從事3項輔導措施:首先補助民眾申請初步評估,按建築物規模計算,總面積3千平方公尺以下者,每件補助6千元;3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每件補助8千元。
其次是初評結果若有疑慮,要進行詳細評估,每件計畫依照所需費用補助45%,最高40萬元。第三項是初評、詳評皆確定有疑慮,必須重建,內政部補助重建計畫每案5.5萬元,並給予容積獎勵,3年內提出計畫者,最高可獲得四成的容積獎勵;超過3年才提出者,容積獎勵三成。
此外,為協助民眾進行重建工程,內政部將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專款作為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解決原住戶籌措重建工程資金不足問題及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
由於民眾依照《危老條例》申請建築物重建屬於「簡易都更」,意指單棟樓房或透天厝住戶;若涉及社區範圍的防災型都更,難以取得所有權人全數同意,內政部鼓勵改採正常《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由政府應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更程序。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9日重申,「安全才是王道」,《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去年11月就列為優先法案送交立法院,他拜託立委們在2月27日新會期開議後,優先審議該法案,以加速老舊建築物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