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混油影響股價 富味鄉判賠股民1585萬
富味鄉食品於2013年10月捲入混油風暴,但負責人陳文南、女副總林秀蓉卻向櫃買中心謊稱精煉棉籽油已全數外銷,3天後才改口承認是內銷台灣,致使股價重挫、投資人重大損失,新北地院昨(5)日判陳、林及富味鄉公司,須賠償175名投資者共1,585萬餘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文南等人為避免實情曝光影響公司商譽及股價下跌,由林秀蓉2013年10月21日晚命員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刊登「本公司棉籽原油來自澳洲,精煉後直接銷往國外,未在國內銷售使用。」,同時也向櫃買中心作不實說明,使股價不跌反升,由每股64.98元上升為68.58元,上漲5.5%。
新北市衛生局拆穿富味鄉謊言,陳、林等人才在2013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坦承使用棉籽油且內銷,導致股價崩跌至49.92元,下降幅度25.4%。
事後近200名投資人透過證期會投資人保護中心向新北地院提出團體訴訟,法官認為,證交櫃買中心資料足以證明富味鄉的不實重大訊息影響股價,認定陳、林辯詞不可採,判2人及富味鄉公司需賠償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