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駐外人員派任限制放寬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具體文字化,讓總統以特任方式任用大使不再受限,增加用人彈性。此外,還將非職業外交官任用比率由現行的10%提高至15%,未來最多有14名簡任文官擔任外交官。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2013年國民黨執政時期就提出修法,放寬總統職權,當時朝野立委共識下,由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將此修正案加上「員額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0%」的限制,以保障外交體系常任文官升遷。但因文字問題,限縮總統職權,本次修法是將總統職權恢復一點點。

經過朝野表決後,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條文修正。未來駐外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職務,因業務需要調派具有擬任駐外機構所需之經歷或領域專長人員擔任時,得不受外交人員資格限制。但除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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