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資訊五花八門 食藥署祭新制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過年將至,不少民眾會網購年節禮盒送親友,衛福部食藥署25日公告修正新版定型化契約內容,包含業者必須提供電話、電子信箱等有效的聯絡方式,以便消費者申訴。如產品有限量、要預約,也要事先揭露數量並提供確認管道。

近年來由於網路購物方式方便快速,除了生活用品外,消費者也常在網路下單購買食品,然而網路購物無法直接看到產品實體,消費者僅能依業者所提供的圖片或宣傳文字,作為購買的參考依據。

食藥署25日公告修正規定,要求業者應提供「迅速有效」的電話或電子郵件等通訊資料,以便消費者申訴。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說,當食品有限量販售,包括種類價格、限量多少、怎麼預購訂購、出貨何時送達等訂購程序資訊,都應提供民眾明確的查詢機制。

食藥署說,據《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可以隨時派員查核;如果企業經營者拒絕、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調查,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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