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大新聞】李明哲「被認罪」判5年 李凈瑜:我以他為榮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他3月19日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音訊全無,3月29日國台辦才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調查,而直到9月11日法院開庭,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才見到李明哲。
4月7日,中共公安機構透過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執行長李俊敏聯絡李凈瑜,轉交一份李明哲親筆信的複印信件,告訴李凈瑜,希望不涉政治、從人道的角度出發給予協助,遭到李凈瑜拒絕。
隨後李凈瑜寫了〈給台灣人民的一封信〉,指出「中國政府果真像掮客所說的綁匪集團一樣」,並強調若繞過政府去接受一個掮客的條件,就是出賣了台灣的尊嚴。她表明:「就像我曾經在台灣歷史中見識過的先賢先烈那樣,我必須戰鬥下去,我不會讓我先生為獲得自由而失去尊嚴,像狗一樣活未來的一生。」
4月10日,李凈瑜抵達桃園機場準備赴中國時,台胞證卻遭陸方註銷,之後前往美國華府,拜會NGO團體,並向美國國會請求援助。9月11日,李明哲案開庭審理,李當庭認罪。11月28日,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李明哲案一審判決結果,李被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
李凈瑜會見李明哲後,在飯店接受媒體採訪提到,李明哲在會見時對她示意,身上被裝了監聽器,多次示意不要多談。李凈瑜對判決發出聲明表示:「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作為他的妻子,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