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刑5年 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AFP)
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AFP)

【記者郭曜榮、江禹嬋/台北報導】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共非法拘捕案,一審28日上午開庭,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另一名被告彭宇華被判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兩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總統府則回應,「我們無法接受」,呼籲中共早日放人,並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宣判結束後,兩人與家屬分別會見。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於下榻飯店房間內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應中共方面要求,台媒僅派出一名文字記者、一名攝影記者代表採訪,飯店內並有多名人員看守台灣媒體。 

李凈瑜:我先生被裝了監聽器

李凈瑜指出,她跟丈夫見面不到3分鐘,在交談過程中,李明哲指著自己胸口,並豎起食指放在嘴邊,「我先生身上被裝了監聽器」,她說,所以上次見面才必須在眾目睽睽之下對她下指令。

李凈瑜說,她講的都是公開言論,所做之事台灣社會都在看,也曾進入白宮請願,而在李明哲被認罪後,聯合國通知會繼續受理該案,因他們不接受中國官方的回應,世界各國並未放棄李明哲,會繼續國際救援,如同過去美麗島事件中的國際救援,沒有放棄政治良心犯。

「我告訴他8個月來做了哪些事情,以及自由世界如何看待一個政治良心犯,在這個法庭中被審判」,李凈瑜說,「我告訴他我從3月就宣布不聘請律師,因為這個法庭審判你的所有東西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這樣的審判)在文明國度裡是不被承認的,我先生對我點點頭,我很清楚把自由世界的訊息帶給了他,這就是我目前唯一能夠跟他說的話。」

李凈瑜並宣布判後聲明,指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陸委會:要求中共速放人

陸委會新聞稿提到,李明哲基於對中國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中國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經驗的相關言論與網路傳遞,並未危害中國的安全與安定,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此外,陸方以證件遭註銷為由,拒絕陪同李凈瑜赴陸的前立委王麗萍入境湖南長沙,並將她遣送香港轉機回台。陸委會表示,相信各界對於陸方這樣的處置均無法認同,政府對此已表達不滿與遺憾。

陸委會再次強調,陸方必須確保李凈瑜及相關陪同人員在陸期間的安全,並使一行人等順利返台。

同時重申,陸方應確保李明哲的身體健康並保障其應有權益,陸方也應保障家屬依法探視李明哲的權利。李明哲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仍會繼續努力,直到他平安返台。

此案也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包括美聯社、路透、法新社等,英國媒體《衛報》也以「李明哲被判刑 嚴重破壞兩岸關係」為標題加以報導。報導也說,「他是中共打壓人權和民運人士的最新受害者。」對於李明哲的「認罪」告解,認為難以令人信服,「他所謂的認罪書疑點重重,很可能是被高度脅迫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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