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將宣判 民團憂中共違法重判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今年8月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9月時開庭時「被認罪」。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蕭逸民1日表示,依中國法律程序規定,最晚3個月內要公開宣判,預計本週六、最晚下週二應該會有結果,可能面臨10年有期徒刑。蕭逸民呼籲,依規定應該邀請家屬聆聽宣判,但家屬至今沒有收到通知,呼籲中國遵守自己的法律程序。
蕭逸民1日出席「不忘709,聲援謝燕益、王全璋」記者會時提到,依中國法律訴訟規定,一審判決後2個月內要審結,最遲不得超過3個月,若以李明哲8月4日遭檢察官起訴算起,最晚應會在本週六(11月4日)前宣判,不過也有消息指出,最晚將於下週二(11月7日)宣判,可能是依法院受理起訴書的時間計算。
由於李明哲家屬至今未收到聽判通知,而過去也有維權律師江天永審判後一直推遲宣判的例子,蕭逸民呼籲,中共應該遵照自身法律在期限內宣判,並依法公開宣判並邀請家屬,標準做法是傳喚當事人到法庭當庭宣判,並交付判決書,交付同時可提起上訴。
蕭逸民說,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最輕刑度是10年有期徒刑,但極可能面對重刑,後續探視、執行,確保李明哲上訴權利、中國管轄權爭議、認罪出於被迫等,都是接下來要關注的問題。
至於國際聲援部分,蕭逸民說,由於聯合國正在調查階段,目前正與中國進行文書交認,他認為,明年中國向聯合國報告人權狀況時,聯合國會有進一步的關注,將是下一個進展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