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 台少盟籲公投下修至18歲
被賦予打破鳥籠公投眾望的《公民投票法》,初審實質審查完竣至今即將滿1年,台少盟表示,遠比法定的冷凍協商期延宕了12倍,呼籲「不要再拖了」,公民投票的投票年齡至少應下修至18歲,落實世代正義。
台少盟提到,對台灣未滿20歲、被限制行為能力之準公民及年輕的青年公民來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明定的人民擁有選舉、被選舉及各式參政議政的參與政事權利卻被長年剝奪,導致國家資源持續傾斜投資中高齡。
占台灣人口近1/5的兒童及少年,卻只分配到總預算3%的國家資源。完全與聯合國以及國際趨勢「必須賦權青年,擴大青年在社會中的參與,增加青年的教育、培訓和就業機會」背道而馳。
對於12月12日將在院會闖關的《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對朝野政黨及委員,則提出三個呼籲和三個期待。
三個呼籲包括:一、不要再協商,直接交付院會表決,讓有共識的《公民投票法》條文能夠完成三讀出立法院;二、降低公民投票的各種門檻的限制,包括:公民投票的投票年齡至少應下修至18歲,落實世代正義,另提案、成案、通過等門檻下修,打破鳥籠公投;三、聯盟支持時代力量黨團欲提出的「《憲法》修正案的複決納入適用範圍」的修正動議,讓多年懸而未決的修憲「鐵籠」門檻能盡早解套。
三個期待則是,包括一、小英總統及執政黨必須貫徹憲改決心,盡早規畫出憲改期程進行社會溝通;二、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也是有效行使投票權的重要條件,為能充分保障其權利,應儘速三讀完成相關法案的修正或制定,並採取積極措施。
三、啟動研議CRC審查委員與權利委員會的建議,針對尚未擁有公民權利的兒童及青少年,建立國家層級的機制,並特別制定行政與立法措施,確保及支持他們得於政策及法令制定過程有效發聲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