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算出易違規時段 抓國道飆速駕駛
國道超速危險性高,超速駕駛常抱著僥倖心理,逃過警察開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現在正利用ETC資料進行大數據分析,高公局昨(5)日說,未來會統計出國道易嚴重超速路段與時段,屆時會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排班參考,將加強取締。
高公局統計,今年9、10月國道嚴重超速(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車輛的平均最高行車速度,再與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資料比對,已開單與未開單的平均車速均為207公里/小時。除此之外,今年9、10月均嚴重超速的車輛,共計31部,而員警開單計14部,開單比例45%。
高公局說,目前已利用ETC資料進行大數據分析,未來針對容易超速的時段,將加強取締。目前超速60公里以上,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另外,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新台幣30,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建置高畫質攝影機 取締下交流道插隊
另外,為了避免用路人在國道尖峰時段插隊下高速公路,因而出現跨越槽化線,影響主線行車秩序及安全等情況,高公局說,已在國1林口A南出及國3南港系統北出等2處建置高畫質攝影機,12月驗收後就會投入取締之用。
高公局說,這兩個出口尖峰時車流量較大,常有用路人下交流道不願排隊等候,而在主線車道龜速前進伺機插隊,甚至跨越槽化線下交流道,並造成後方車輛追撞或回堵。經取締後,可處駕駛3,000~6,000元的罰鍰。
高公局說,投入這2個高解析度攝影機啟用後,連同先前設置於中和南出、鼎金系統南入與北出、大雅南出及五股北出等5處,高速公路計有7處交流道出入口設有高解析度攝影機,全天24小時錄影蒐集進出高速公路之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