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船未派前導艇戒護 議員點名「高港螺絲鬆了」
高雄市議員郭建盟9日總質詢指出,上個月3日,高雄港發生碰撞紀德艦的油化船「永富三號」是列管危險品船,理應出動開導艇戒護,但港務公司確實向航商收取2958元派船費用卻拿錢不辦事。他表示,11日已向監察院陳情,監委已展開調查;郭建盟認為,港灣治理出現漏洞,希望陳菊市長「幫這些單位上緊螺絲」,以確保亞灣區重大建設與緊鄰港區民眾的身家安全。對此,陳菊答詢表示,市府會與高雄港務公司合作研議,讓市府相關局處得以即時掌握港區危險品管理狀況、強化連結互動,以確保市民安全。
郭建盟指出,年初有人告訴他,依照〈高雄港船舶航行規定〉、〈高雄港危險物品碼頭危險物品船舶靠離岸及夜航作業規定〉,危險品船進出港或移泊,都須有開導艇,但他多次查訪發現,高雄港有收航商開導艇費、卻不辦事情況。
對此,港務公司港務處長孫暐炫表示,船商進出高港會先在船務整合系統,登入船名、日期、物品等資訊,符合危險物品系統就會勾選需開導船,隨後,港警總隊再進入系統,按通報資訊派遣警艇戒護。
警艇完成開導任務後,需回填完工警艇編號、值勤時間,整套作業程序才算告終,2天後,港務公司再依此寄發帳單給船商,因此,不會有收錢卻沒上工情事;至於,有通報卻沒出船,則是因港警總隊警艇數量與人力有限,正好要務強碰就無法支援警艇戒護。
至於,與紀德艦擦撞的「永富三號」,孫暐炫調閱派船紀錄表示,10月3日港警隊編號P39警艇有出勤戒護該船紀錄。
高雄市長陳菊答詢回應,市府未來應掌握港區危險品物出入情形,包括副市長及相關單位均要充分理解狀況,港務公司對港區及市民安全應承擔起責任。陳菊表示,高雄第一港口轉型為休閒遊憩與商業發展,大型船隻改至第二港口出入;在危險品管理部分,將請港務公司確實把關,並將由海洋局與港務公司合作研議,務必於第一時間掌握相關資訊,維護市民與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