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告邱毅誹謗二審無罪 高市府:遺憾
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前立委邱毅公開指控「凡那比颱風來襲時,陳菊未坐鎮勘災,卻跑到田寮泡冷泉」,高市長陳菊怒告邱毅誹謗及違反選罷法兩罪。高雄高分院8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市府表示,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與擔憂。
一審合議庭認為,邱毅發言前已盡查證義務,且言論事件屬可受公評範疇,若無法發表言論有言論過度限制之虞,恐造成寒蟬效應。今二審維持原判。
市府則認為,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社會亦無公理可言的後遺症。
市府說,雄檢調閱陳菊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帶等資料後,已在對陳菊市長不起訴處分書中,證實此言純屬子虛烏有。又,邱毅「指花為蕉」的公眾形象社會早有公論,市府不予置評。雖肯定檢方調查與上訴,已證明陳菊市長清白,仍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與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