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法 賴揆提4不變4彈性

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到,去年一例一休施行以來,企業反映經營困難,許多勞工喪失加班機會,為維持家計不得不去打工。圖為道路施工人員。(記者陳柏州/攝影)
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到,去年一例一休施行以來,企業反映經營困難,許多勞工喪失加班機會,為維持家計不得不去打工。圖為道路施工人員。(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9)日親自主持記者會,宣布一例一休修法方案,提出「4個不變、4個彈性」,強調拚經濟不分黨派,朝野應共同承擔,也希望勞資雙方不要各站在極端,應理性客觀看待這次修法內容,攜手共推經濟發展。

賴清德表示,去年朝野出於善意修改《勞動基準法》,希望縮短勞工工時、改善勞動條件,卻意外迸出一例一休制度,嚴重綁住勞資彈性。他自己曾任地方首長,深刻知道全國140幾萬家中小企業,之所以能提供800多萬個工作機會,成為台灣經濟發展基礎,就是靠這套彈性的勞動體制,彈性不只有資方,勞工也要求彈性。

他提到,去年一例一休施行以來,企業透過各種管道反映經營困難,基層也看到許多勞工因一例一休喪失加班機會,收入減少後為維持家計不得不去打工,更辛苦、更累、更忙,「政府面對這些問題,真的可以繼續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嗎?」

「如果真有決心拚經濟,這些問題難道不應該積極面對嗎?」賴清德說,行政院秉持總統既要保障勞工權益,也要給予資方經營彈性的指示,各方反映意見歸納起來,無非是要求政府修法,具體落實週休二日與勞資協議的精神。

行政院長賴清德(圖)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一例一休修法方案,提出「4個不變、4個彈性」。行政院長賴清德(圖)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一例一休修法方案,提出「4個不變、4個彈性」。(記者陳柏州/攝影)

賴揆:經濟發展是最優先政策

賴清德強調,經濟發展是國人最期望的,推動經濟發展也是行政院最優先的政策,希望朝野一起努力,保障勞工安全,同時賦予企業經營和勞工安排工作的彈性,共同肩負起推動經濟發展的責任。

談及總統對這次修法的態度,賴清德說,自己在總統出訪友邦後有當面報告,總統對他推動政務充分授權,對社會質疑勞資協議是否能確保勞工權益,他已責成勞動部,勞資協議應訂定相關配套,希望這套制度在推動時,以社會中堅多數作為立法政策基礎,國家立法不宜以極端例子作原則,若有公司違反規定不守法,政府有另外機制處理。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補充,任何彈性都可能被善用或濫用,若被濫用絕對是政府不希望看到的,總統跟院長都有提醒,若有任何企業濫用彈性,將持續透過各級政府,特別是勞動主管機關的勞動檢查,以公權力介入的方式來保障勞工。

七休一鬆綁 勞部下週談施行細則

這次修法核心、七休一鬆綁的部分,在本週一(6日)的行政立法協調會議中,決定增加三道關卡,即例假日要調整,首先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再由勞動部審核指定,經指定後個別企業須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實施。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行政院通過修正案後,將討論施行細則,下週將密集邀請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機關坐下來好好談,行政權的介入是希望既安全又彈性,不給太多拘束,透過該機制取得雙贏。

此外,對於勞工團體呼籲還7天國定假日,林美珠回應,上次修法已把國定假日主責單位歸回內政部,現在休假日已是全國一致,上次修法後勞工休假事實上是增加的,所以這次沒有特別處理。

林萬億說,這次對特休假的補充跟調整,彈性更擴大,對勞工應是有利的,不太可能再去討論國定假日7天還來還去的議題。賴清德談到,這次修法重點有4個不變,保障勞工的權益,在正常工時不變的狀況下,自然沒有7天假的問題。◇

政院版一例一休修法重點

4不變

正常工時不變:維持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
週休二日原則不變:勞動部長林美珠說,「連續上班12天不是常態。」
加班總工時不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維持不變。
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但「做1算4,做5算8」取消,改以實際工時計算。

4彈性

加班彈性:每月加班工時46小時原則不變,例外得於3個月內調移,單月上限54小時。
排班彈性:七休一原則不變,例假日要挪移由行政權介入把關。
輪班間隔彈性:輪班更換班次原則至少間隔11小時,例外不得低於8小時。
特休運用彈性:當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可遞延1年。

註:上述例外事項,透過勞資協商機制處理,並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資料來源:行政院   記者郭曜榮/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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