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數上限拉高 上班族憂過勞
一例一休將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是否對上班族造成衝擊?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指出,有七成五受訪上班族表示將受到影響,擔心「身心過度負荷」(25.7%)、「每天工時拉長」(19.1%)及「休假日被迫加班」(12.4%)。
而對於修法調整核實計算加班費,其「影響」與「不受影響」比例則各占五成。
根據調查顯示,有六成二的受訪上班族自評目前從事的工作「工時過長」而吃不消;有32.3%每日工時已超過10小時,其中甚至有一成二的人,工時長達12小時以上。
1111人力銀行表示,上班族的每週平均加班時數為11.4小時,換算成每日加班工時,則平均延後2.3小時,若以表定6點下班推估,則幾乎要過8點以後才能打卡下班。甚至有八成六受訪者因為無法忍受超長工時環境而萌生離職念頭,其中包括有一成一的人已主動辭去工作,以換取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其中,以「媒體出版業」加班時數最長,平均每週達16小時,若以單月推估,每月加班工時竟高達64小時,遠遠超過《勞基法》目前規範的46小時。其次則是「資訊科技業」,每週加班時數亦長達13小時。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指出,台灣媒體從業人員,長期處於「雙高一低」狀態:高壓、高工時、低薪,媒體工作者的責任感更被無限上綱成責任制。而台灣科技人才實力雖然聞名世界,但背後隱藏的是超長工時及高壓環境,以致於科技菁英選擇急流湧退,在存夠退休金後,決定提早離開血汗職場。
另外,觀察其加班頻率,在調查中,有七成三的受訪者表示每個月都要加班,其中兩成七的人平均每月可領到5,074元加班費;另有四成七則表示「加班換補休」。有六成七上班族表示,即使下班了仍需要把公事帶回家處理,其中甚至有兩成七在下班後仍「經常性在家工作」,平均每週隱形工時長達9.7小時,成為無法規範的「工時黑數」。
李大華補充,也因為一例一休的彈性不足,影響了勞資雙方長期以來的互信基礎及合作默契,以致於自今年1月實施以來修法聲浪不斷,相信賴揆上任後推出的新版修法草案,將能提供資方經營企業的彈性,又能同時保障勞工權益,整體而言,更符合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