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怨首位 法官裁判見解不一
法律判決結果往往是民眾爭議的部分,司法院長許宗力8日在「106年度法律座談會」致詞時表示,法官針對案情複雜、法律學說與實務上的經驗會有不同見解,所以在相類似的案件上,不同的法官就會有不一樣的裁判決果,裁判見解不一致,高居司法民怨上的首位。
許宗力表示,法律座談會的目的就是針對有爭議的法律問題提出討論,統一裁判見解,一來這是軟性的統一見解方式,未來也會修法,推動大法庭,希望能夠藉由法庭的方式來統一法律見解,避免不同的法官在類似的案件上,因各自的法律學說與實務上的經驗,產生不ㄧ樣的裁判決果。
許宗力指出,高院的法律座談會舉辦過程嚴謹,都是先由提案機關擬出初步研討結果,再召開庭長審查會初審,最後由審、檢、辯、學代表研討,極具參考價值,即便未來設立大法庭,法律座談會也仍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