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官改總統任命 編制從98人減為21人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昨(24)日進行第五次會議,召集人林子儀會後表示,金字塔的訴訟新制立法後,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現行98人將縮減為21人,並改為總統任命,司法院須於5年內落實終審法院員額精簡措施。
林子儀表示,現行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員額94人,將於訴訟組織金字塔化立法後,5年內實施人事新制,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現行98人將縮減為21人,並改為總統任命,其中最高法院法官含院長14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含院長7人。
林子儀指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未來會由司法院長向遴選委員會提出建議人選,遴選委員則為各界公正人士擔任,例如學者、立委、律師、法官、檢察官;2名院長由總統任命,均採沒有任期,因此年紀到了70歲,須停止辦案,辦理退休或優遇。
林子儀說,這次出席共18位委員,扣除召集人不投票,只有2委員反對上述決議。
至於是否有「政治任命」、「手伸進司法」之嫌,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世界上包含德國、法國、義大利、韓國等19個國家,均是由總統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選,因為總統代表全國人民總體意志,賦予終審法官崇高重要的職務;我國現行終審法官由司法院長提名,經過司法院人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由司法院長任命,在國際上很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