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聲請法官迴避 高院駁回
前總統陳水扁聲請承審二次金改案的高等法院法官曾德水迴避案,高院合議庭27日表示,扁沒提出法官偏頗的具體事證,為個人主觀臆測指摘,駁回聲請,仍可抗告。
陳水扁委任律師團7月間指出,曾德水於7月初傳喚陳水扁出庭了解其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出庭,但事前已經已請假並附上診斷證明書,同時曾德水在庭上勘驗多段陳水扁出席幕款餐會等影片,欲自行決定撤銷停審,未尊重醫療專業判斷,心證已有偏頗,並且涉嫌利用媒體放話,有違反法官不語規定之虞。
對此,高院表示,曾德水依職權本應調查陳水扁身心狀況作為訴訟進行與否的參考,於法有據,且是否撤銷停止訴訟裁定,為合議庭決定,並非曾德水一人決定。
高院也指出,陳水扁為國家元首,該案件亦為社會矚目案件,其一舉一動均受到媒體關切,消息來源非僅法院一端,聲請意旨指稱曾德水心證偏頗,應為陳水扁主觀臆測指摘,無證據可證,本件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