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租賃融資案 何壽川否認犯案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31日開庭審理永豐金弊案,前董事長何壽川表示,自己雖然是Star City公司的股東,但1788大樓是由三寶集團董座李俊傑管理,他也不是GC公司的董事,未曾參與GC公司董事會,完全否認幫三寶解決融資的問題。

何壽川庭訊時表示,中國上海市的1788大樓由李俊傑管理,他不了解實際營運狀況或資金需求,也從未指示特助陳佳興處理三寶集團在GC公司的融資問題;對於GC公司融資問題,他沒有指示任何人應如何辦理這些案件,是GC公司的同仁依據權責來審議交易案件及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他也說,永豐金控公司董事會針對金管會檢查局檢查報告內容,已決議依照金控的稽核總處提報的缺失事項及改善情形回覆金管會檢查局,進行缺失改善,也有要求同仁盡力確保債權並獲得清償,已善盡董事長應盡的職責。

至於J&R公司依約還款繳息,何壽川說,借款1.34億美元目前已經還款約7,962萬美元,剩餘本金及利息約5,525萬美元,也將依還款計畫於今年底全部清償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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