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 銀行投資創投可100%持股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管會將放寬銀行對創業投資事業的持股比率上限,將提高至100%,預計將可導引約新台幣1千億元的資金,以支應國內實體產業的發展。(記者陳柏州/攝影)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管會將放寬銀行對創業投資事業的持股比率上限,將提高至100%,預計將可導引約新台幣1千億元的資金,以支應國內實體產業的發展。(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

為了協助國內產業取得發展所需資金,且提供銀行業資金運用效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管會將放寬銀行對創業投資事業的持股比率上限,由現行5%提高至100%,預計將可導引約新台幣1千億元的資金,以支應國內實體產業的發展。

這次金管會為何會放寬規範,顧立雄說明,主要是由於目前工業銀行因業務發展困境,考量國內工業銀行已經陸續退場,加上國內仍有創投資金的需求、5+2產業也需要創投資金,還有以供給面來看,目前存放款差距已達10兆元,若放寬銀行投資創投限制可提升資金效率,因此,經過審慎討論之後,認為這是最對的方向,才來放寬的。

有多少銀行表達有這樣的需求?想投哪些類型的新創產業?顧立雄表示,現在還沒辦法精確回答這個問題,若銀行不是在相關金融事業,還是有很大的受限,因為依照過去《銀行法》第74條規定,商業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的投資持股比率不得超過5%,因此,透過適度放寬銀行投資創投事業,具有工業銀行性質,長期而言有助於風險分散、引導銀行經營差異化,創造銀行業務發展的彈性。

根據金管會這次放寬措施及相關配套管理機制規範重點,包括認定募集或設立創業投資事業的管理顧問事業,為銀行法第74條所稱的金融相關事業,創銀持股比率可達100%,但基於風險控管,規定銀行直接投資創投事業的總投資金額,不得逾銀行淨值的3%。

另外,比照金控法第37條第5項規定,銀行及其子公司對單一非上市或上櫃公司的持股比率,合計不得逾15%,不過如果該銀行集團中,僅有創投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且投資未逾一定金額者,例如投資5+2產業、文創產業未逾1.5億元、投資其他產業未逾5千萬元,就不在此限。

金管會也提醒,銀行計算資本時,投資創投事業的金額應自資本中扣除、創投事業的槓桿比率(投資/淨值)比照現行金控法對金控公司的限制,也就是不得逾125%、相關申請程序依銀行法第7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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