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繳稅偏低 財長:加強輔導開發票
財政部長許虞哲昨(16)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坦言,夜市商家開立發票、繳納營業稅的情況確實偏低,尤其是要排隊的名店,將加強輔導開立發票。
賦稅署統計,全台25大夜市,有開立發票的商家共1,885家,2016年繳稅新台幣2億7,177萬元,其中台中逢甲夜市有602家開立發票,繳稅金額9,345萬元最多,蟬聯夜市繳稅王。
民進黨立委施義芳在質詢時指出,根據2015年全台知名夜市課徵情形,宜蘭蘭陽觀光夜市僅3家有開立發票,繳納1%營業稅的商家僅1家,且金額只有5.5萬元;知名的台南花園夜市僅1家開立發票,繳納營業稅金額為81.4萬元;還有台南小北成功夜市,沒有商家開立發票,繳納1%營業稅的只有1家,金額為25.6萬元。
相較之下,台中逢甲夜市有593家開立發票,繳納1%營業稅有521家,金額達8,427.8萬元,施義芳表示,這跟各地區國稅局有關係,應努力去查。他並舉士林夜市豪大雞排、阿忠麵線,以及台北市華山市場的阜杭豆漿為例,「都已經開立發票,顯然(開發票)並不是問題」。
許虞哲表示,開立發票標準是平均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這部分有失真,尤其繳納1%營業稅採查定課徵,「顯然是偏低」,雖然阜杭豆漿不屬於夜市,但對這些排隊的名店,會輔導開立發票。賦稅署長李慶華則說,會請各地區國稅局對於轄區內的人氣商店、人氣夜市加強查核,一旦達到標準,該使用發票就該開立,這也是財政部列管的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