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免稅漏洞大 財長允擴大檢討
為整頓財團法人變成避稅工具的現象,財政部將檢討刪除《所得稅法》中,財團法人股利所得可不計入綜所稅課稅的相關條文。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11)日 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表示,長庚醫院股利收入百億元卻免繳稅,痛批現行許多醫療財團法人都成為「控股公司」,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允諾,後續將全面檢討財團法人所得稅免稅標準。
黃國昌在質詢時點名長庚醫院財團法人掌控17家醫院、診所,根據其2016年公開財報,去年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醫務利益雖只有3.2億元,股利收入卻高達 114.17億元,但「應納稅額卻是零」,這樣的課稅結構正常合理嗎?
黃國昌表示,若財政部只是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未來股利所得被視為「非銷售勞務收入」,還是可以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來規劃免稅,如果財政部不檢討符合免稅標準訂定的9項要件,避稅的漏洞仍在。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要求,有多少公司或醫院利用教育文化及公益慈善機關當作公益支出免納所得稅,財政部應該掌握,要求財部統計這項制度5年以來造成稅損,許虞哲允諾2周內提交。
最後,許虞哲也允諾,除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財團法人股利所得免稅條文後,後續也將進一步擴大檢討相關財團法人免稅標準,賦稅署已在檢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