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獵槍案 最高院首度聲請釋憲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化制式獵槍,同時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的肯定多元文化及維護原住民傳統及促進發展的意旨,合議庭28日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該案為最高法院有史以來首度由法官聲請釋憲並停止審判的案件。

最高法院表示,狩獵為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卻限制原住民,同時《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基於因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進行狩獵,不顧原民的生活習慣。

最高法院認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確實依據《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也不符合兩公約揭示應事先與原民部落諮商獲其同意,和分享科技之惠的尊重隻贏理念,顯然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的肯定多元文化及維護原住民傳統及促進發展的意旨。

合議庭裁定停止審理王光祿非常上訴案,待大法官做出解釋後再審理。該案是首度有非常上訴案件在最高法院開庭,也是第一個以合議庭法官名義聲請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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