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獨家經營權條款 三有線電視遭罰
公平會9日第1‚344次委員會議通過,大安文山有線電視公司、金頻道有線電視公司及天外天有線電視公司就其所在之相關市場,分別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簽訂獨家經營權條款,以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三案除了令2個月內改正,並分別處90萬元、120萬元及1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大安文山公司及金頻道公司分別為「台北市大安區」及「台北市中山區、松山區」有線電視服務既有業者,於103年11月及104年12月起與公寓大廈管委會簽訂有線電視收視契約獨家經營權條款,限制締約管委會不得另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協議提供有線電視相關服務,否則取消相關費用優惠,並收取未到期費用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另外,天外天公司為「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有線電視服務既有業者,除自101年起與公寓大廈管委會簽訂有線電視收視契約獨家經營權條款,更自104年6月起發函警示締約的公寓大廈管委會,要求違約的公寓大廈管委會拒絕其他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進入社區架設設備或撤除設備。
公平會指出,大安文山公司、金頻道公司及天外天公司在其所在的相關市場業具有相當市場力量,其等以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的行為,對其所在的相關市場的競爭及消費者利益顯有負面影響,而有限制競爭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3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