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擬成立小組 宣稱行動支付、網購平台都要管
在電子商務的興起,及網路世代的到來,也興起了許多新的商業模式,物聯網、共享經濟等,新的數位經濟,公平會針對數位經濟的興起所產生的競爭議題,將擬定成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小組,擬針對數位經濟下新商業模式,及早訂立相關競爭原則規範。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說,一般數位經濟下衍生的競爭議題,影響有兩大塊,包括限制競爭,這部分與企業的市場力有關;另一部分則是不公平競爭,這部分公平會早就在管,例如不實廣告,透過現行法規進行規範。
黃美瑛強調,公平會擬成立小組,研究國內外數位經濟下新商業模式,及早了解可能處理模式,看看有沒有規範準則,不過前提是規範對象要是合法進來,希望能在數位經濟普及前,建立規範準則,對於數位經濟下產物,包括網購平台、行動支付都是,其中都可能衍生競爭問題,例如當某一家特別大,就要注意是否有限制競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