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館組織法草案 政院通過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20)日審議通過文化部所提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將以三級機構的層級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今(2017)年適逢解嚴30周年,此舉象徵政府希望以國家高度,來促進社會各界共同面對過去威權統治時期,人權受害的歷史。

鄭麗君指出,人權館籌備5年半,政治受難者期待已久,她就任以來,即以成立人權館為目標,擴大專業參與成立諮詢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就是充分與受難者團體、人權教育和博物館實務界交流討論後的共識。」

她談到,轉型正義的工作,是全面政府與社會要共同進行的工程,主要的法律依據是目前進到國會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面向包括還原歷史真相、釐清責任歸屬、平反賠償以及人權教育,「人權館的成立就是人權教育重要的基地」。

而20日通過的組織法,明訂人權館編制為「2組3中心」,除了博物館核心任務的展示教育組、公共服務組,特別將景美、綠島二處不義遺址(指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正名為「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管理中心,並深化史料典藏應用成立「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

鄭麗君說,人權館將提升為不只是管理2個紀念園區,也要統整全國各地不義遺址的保存跟活化,包括積極支持民間各種人權館舍的運作,還有各地228紀念基金會等,相關人權團體組織的發展和國際交流。她說,人權館將等組織法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正式成立,屆時將是台灣推動轉型正義的重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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