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急審前瞻 民團籲先辦公聽

公督盟13日召開記者會,強調加碼預恐違憲,要求立法院應先審查國營事業預算後,再審特別預算。(中央社)
公督盟13日召開記者會,強調加碼預恐違憲,要求立法院應先審查國營事業預算後,再審特別預算。(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接下來將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不過公民監督國會聯盟13日召開記者會,強調立委的職責是為人民看緊荷包,喊出加碼預算是違憲的行為,要求應先審查延宕7個多月、規模達5兆多億元的「國營事業預算」後,再審特別預算;民間審前瞻行動則說,行政院在「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通過後4天內,即倉促核定前瞻第一期預算,果然發生諸多錯誤,呼籲前瞻應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再重新擬定。

公督盟常務理事陳俐甫表示,依《預算法》規定,必須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情況時,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因此「前瞻條例」是否宜用特別預算來編列,各界仍有疑慮,建議凡屬於中長期性的重大建設,宜回歸常態的總預算編列。

此外,公督盟也質疑立法院審查前瞻預算過於倉促。以行政院「前瞻光預算就300多頁,加上95項、共126冊的計畫內容,全部多達1.15萬頁」的說法估計,從預算書11日下午4時送達立委辦公室,13日下午2時就要召開,共歷時46小時,扣除14小時睡眠時間,僅剩32個小時,等於不吃不喝每小時得看360頁才能看完,更遑論需要準備總質詢的內容。

公督盟呼籲,特別預算的部分,立委切勿違憲加碼,草率通過,且此次臨時會應納入國營事業預算審議,優先審查國家常態預算,再審特別預算;立法院全面檢討預算審查機制,勿再違法延宕。

民間審前瞻行動則建議,行政院4月5日核定的前瞻計畫應予以廢止,並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再重新擬定、核定計畫較為恰當。此外,由於前瞻計畫攸關台灣未來30~50年的基礎建設品質,建議此時應花時間重新審視、開放參與、調整計畫後,再於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第一期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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