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性侵案判7年11月 殺人罪發回更審
台大碩士畢業的「台大宅王」張彥文,3年前因不滿與林姓女友分手,不僅砍殺林女47刀致死並親吻屍體,二審就性侵侮辱屍體、恐嚇、侵入住宅等罪判2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必須釐清張男是預謀或臨時起意殺人,將判刑15年的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其餘各罪罪證明確、調查詳細,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台大碩士畢業的「台大宅王」張彥文,3年前因不滿與林姓女友分手,不僅砍殺林女47刀致死並親吻屍體,二審就性侵侮辱屍體、恐嚇、侵入住宅等罪判2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必須釐清張男是預謀或臨時起意殺人,將判刑15年的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其餘各罪罪證明確、調查詳細,維持二審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