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壟斷立法 徐永明:NCC不該再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公布「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規劃特定媒體事業間整合應向主管單位申請許可,並設立明確的管制紅線。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昨(6)日呼籲,台灣媒體結構瞬息萬變,NCC應在下次會期開始前整合出行政部門版本,不該一拖再拖,一定要完成立法。
NCC近日公布「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及其基本原則,包括市占率兩成以上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得再併購電視、廣播等事業;同一媒體不得整合電視、廣播、日報等項目;另外,草案也新增「網路媒體影響力」、「公共利益」為併購案的考量項目。
徐永明表示,「反媒體壟斷」是時代力量的重要政策之一,時代力量早在去年3月底提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並於4月完成一讀,卻因NCC版本遲遲未提出,導致「反媒體壟斷法」一直未被排入交通委員會討論。
徐永明強調,時代力量也提出許多原則,包括「媒金分離」、媒體事業員工推舉董事、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等;「反媒體壟斷法」是鞏固台灣下一階段民主發展的重要基礎之一,既然NCC已提出草案基本原則,應盡速收集意見,在下次會期開始前整合出行政部門的版本,送至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