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弊案 董事長趙藤雄收押禁見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掏空公司資產、遠雄集團涉賄賂新北市府官員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今天(1日)下午裁定趙藤雄羈押禁見。此外,捲入弊案的周勝考,北檢認為他涉犯收賄、行賄等罪嫌,向北院聲押禁見;北院開庭後裁定周勝考羈押禁見。
檢廉調查,趙藤雄等人被控自2007年6月起,涉嫌在遠雄人壽公司相關工程中,隱匿關係人交易,並以顧問費名義墊高工程款,從中獲利詐取鉅額款項。此外,趙藤雄等人另涉及新北市土城等地區,多項工程舞弊案及弊案。
本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侵占、背信等方向進行偵辦。
趙藤雄之前涉及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案,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改認罪,法院審酌他年逾古稀之年,長子身罹重病,於2015年底改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須繳交國庫新台幣2億元定讞。趙藤雄已繳清,不需入監服刑,現在又再次陷入弊案。
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6月30日表示,市府城鄉發展局、環境保護局及農業局,分別舉行各局甄審暨考績委員會,針對3名因遠雄弊案交保職員,分別調離現職,靜候司法調查。台北地檢署6月29日晚間及30日凌晨,分別以涉違貪汙治罪條例,諭令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蘇姓辦事員6萬元(新台幣,以下同)交保,環保局綜合規劃科長李長奎8萬元交保,城鄉發展局副總工程司海治平15萬元交保。
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6月30日表示,遠雄集團的土城海山煤礦工業區及新莊工業區變更案,新北市府將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並停止一切行政程序,靜待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