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APG 法務部:中共打壓不斷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我國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創始會員,但在過去因2次評鑑未過,被列入「加強追蹤名單」,與緬甸、寮國、阿富汗同等級。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若明(2018)年底第三輪評鑑沒過,台灣的金流將受到嚴格審查,金融活動走向國際會充滿困難。

蔡碧仲指出,世界上98%的國家都受到規範,包括北韓領導人金正恩也想進APG,但會員國不願開放,於是北韓繼續被制裁;且APG是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中,少數還保留創始會員國地位者;中共在2001年澳門年會上想踢掉台灣,當時我方退席抗議;但過去幾年仍打壓不斷,數度出具公文要求將我方改名為「中國台灣」,取代現在的「中華台北」。

明年底的第三輪評鑑,我方跟中國大陸、香港列在同一區,「若中國跟香港過了,我們沒過會丟大臉。」蔡碧仲說:若沒過就列入不合作名單,台灣就變成洗錢高風險國家,被視為洗錢天堂,民眾出國或企業到海外設廠都要接受審查,「因為洗錢跟犯罪咬在一起,通常不是貪汙就是販毒,或是利用公司洗錢。」

蔡碧仲指出,要因應明年底的評鑑,大概有10項待克服,目前透過各部會研擬子法和相關措施,可以克服7項,剩下的是「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和「財團法人法」的立法,以及《公司法》修正,前兩項已送行政院會,《公司法》的修正則阻力較大,其中認定實質或最終受益人的部分,對評鑑非常關鍵,盼經濟部協助推動。

「這條不修就有漏洞,就是洗錢的漏洞」,他呼籲國人應支持建立洗錢防制機制,「這比年改還重要。」並指出,若評鑑順利通過,我國在APG有地位,可參與它的核心組織和擔任評鑑員等,透過該機制拓展實質外交,甚至還能拓展市場。

蔡碧仲說:律師的人數越來越多,但傳統訴訟業務未增加,未來希望每家公司都有法遵人員,「為何會發生兆豐金的事件,就是因為沒有人在裡面做正本清源的工作」,這對國家形象傷害很大,台灣不應再被追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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