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司法 施振榮:興利重於防弊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月31日舉行《公司法》修法公聽會,首度以網路視訊的方式,邀請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發表意見。他談到,希望修法時能改變過去的思維,「防弊」之外更重視「興利」,訂立各公司都可遵守的基本規範,讓新法能達到共創價值與建構利益的新平衡。
施振榮指出,過去的立法精神往往落在「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立法後不一定能有效執行;希望未來立法思維能轉變為「立法從寬、執法從嚴」,為活絡經濟,必須訂立公司容易遵守的基本規範,只要發生違規,在具體舉證經認定後,就能採取重罰制裁,藉此建立大家的法治精神。
他提到,法律往往同時具「防弊」與「興利」精神,對於防弊,盼能針對有具體事證的事項施以防堵,若訂一些無法具體舉證的事項,易對企業經營形成干擾。
「興利」的立法精神更為重要,施振榮說,期待《公司法》修法時,能看到更多「興利」的思維,具備更多有前瞻性的角度面對未來,而非一味從「防弊」思維出發。他並呼籲在修法時要有配套,給予修法產生的不適應有緩衝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