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不超過300克 孕婦可擦類固醇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只要懷孕,不管是內服或外用的藥物都會特別小心,長庚醫院24日發表一份研究,只要整個孕期使用的大量強效或超強效類固醇藥膏用量不要超過300克,對胎兒不會造成任何傷害,此外,無論劑量多寡均不會增加剖腹產分娩、先天畸形、早產、胎兒死亡等風險。

懷孕期間,血液循環會提高,皮膚處於充血狀態,造成皮膚搔癢問題,濕疹、乾癬、黴菌感染等也很常見,懷孕期間皮膚癢,到底能不能使用類固醇藥膏呢?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教授紀景琪表示,長庚醫院研究團隊統合分析了 14 項觀察性研究超過 160 萬名孕婦及其胎兒的資料發現,結果證實,孕期間若使用類固醇藥膏,無論使用多大的劑量,皆不會增加其它風險,例如剖腹產分娩、先天畸形、早產、胎兒死亡等。

如果只要整個孕期使用的「強效」類固醇藥膏總量不超過 300 公克,都不會對胎兒產生傷害,超過則會讓胎兒出生體重過輕的風險達35%,較一般胎兒的5%「高出7倍」,該研究結果已發表於實證醫學最佳期刊《考科藍系統性回顧資料庫》。

紀景琪說,以身形高壯的白人為例,擦滿全身的用量也不過 20 到 30 公克,一般使用狀況之下,孕婦可不需要過分擔心,安全使用類固醇藥膏,讓皮膚病得到緩解,減緩搔癢不適。孕婦的皮膚問題若不及早處理,嚴重感染有時會影響母親的健康,提高早產發生率,建議孕婦積極就醫治療,清楚告知醫師所有症狀,勿自行亂用藥膏,例如濕疹與黴菌感染的用藥完全相反,誤用恐致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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