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電同工不同酬 遭爆違性平法
南亞電路板公司被指性別歧視、同工不同酬,同時初任的員工,男性底薪10,710元,女性則為8,500元。3位南亞女性員工21日在立委吳宜臻的陪同下召開記者表示,男女做的工作相同,但女性被稱為「作業員」,男性為「操作員」,職等又差一截,與她同期的男性員工,一年下來薪資差了4,500元。
南亞電路公司公關韓先生表示,公司考慮女性員工的體力負荷,所以安排品質檢驗工作,與男性生產製造工作不一樣。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委陳慧敏則表示,只要經地方主管機關審議確認違反性別平等法第7、10條,就可處10萬至50萬罰鍰,且勞動檢查直到改善。
投訴的南亞員工曾向主管反應,主管卻回應制度沿襲已久,並引用南亞創辦人王永慶的話表示:「男性要養家活口,女性就業則是貼補家用。」南亞制度跟不上時代,與時俱進,投訴員工不禁要嘆:「現在單親媽媽一堆!」
70、80年男性養家的年代又回潮?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統計」顯示,民國96年女性薪資占男性比率79.82%,至99年為80.12%,每年改善緩慢,雖「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已立法明文禁止,違法情形並未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