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案 最高院發回更審
作家馮光遠曾於2012年間在部落格上貼文指稱,前總統府資政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溥聰不滿提告並向馮求償2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一審台北地院判馮光遠勝訴,上訴後,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須賠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金的二審勝訴判決發回更審。至於刑事的毀謗部分,高等法院已判馮光遠無罪確定。◇
作家馮光遠曾於2012年間在部落格上貼文指稱,前總統府資政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溥聰不滿提告並向馮求償2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一審台北地院判馮光遠勝訴,上訴後,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須賠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金的二審勝訴判決發回更審。至於刑事的毀謗部分,高等法院已判馮光遠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