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洩密自訴案 馬英九一審無罪
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嫌洩密、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28日審結,北院認為,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柯建銘自訴內容及相關證人證詞,都無法證明關鍵88秒的通話中,馬有要求黃世銘提供通聯、監聽紀錄,因此未構成教唆洩密,盼馬英九無罪。
行政庭長廖建瑜表示,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柯建銘自訴內容及相關證人證詞,都無法確認9月1日凌晨那通關鍵的88秒的電話中,馬英九有下指示要求黃世銘提供任何與特偵組案件機密相關資料,再加上法官認同「已經洩漏的秘密就不是秘密」,因此不構成教唆洩密。
至於加重誹謗部分,廖建瑜指出,馬英九是根據特偵組新聞稿內容開記者會,屬於對可受公評的公眾事務,也是善意評論,不觸犯加重誹謗罪。
對於馬英九無罪判決,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對於司法的相關個案,不會做評論,這是政府基本的自我要求。
馬英九辦公室則表示,感謝台北地院承審本案的法官釐清事實,做出適法適當的判決。
不過,柯建銘指出,黃世銘洩密、違反個資與通保法遭判決起訴確定,馬英九犯行罪證確鑿,但法官卻判無罪,難道「我可以去錄馬英九的音嗎?」。判決結果顯然忽略憲政意義,在枝微末節的小事情上幫馬英九解套,這種見樹不見林的判決,絕對會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