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評比不合格 7業者未改善廢照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後,交通部14日說明善後情形,有15家丁等業者評價仍不合格,已被部分停業。(中央社資料照)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後,交通部14日說明善後情形,有15家丁等業者評價仍不合格,已被部分停業。(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吳美蓮/台北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共造成33死11傷,交通部昨(14)日說明善後情形,就針對評價為丙、丁等的遊覽車業者,丁等業者有15家仍不合格,還有7家未完成改善,已被部分停業,若1年內未能改善,公路總局將廢止其執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分別督導業者於2個月(丙等)及2週內(丁等)完成改善,改善無效者停止部分營業。

他們說,丙等業者共51家已全部查核完畢,其中30家合格,21家不合格,不合格者皆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並已完成。丁等業者共21家已全部查核完畢,其中15家不合格中,尚有7家未完成改善,已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予以停止部分營業處分。

他們說,這7家業者共1/6至1/3車輛須繳回牌照,共12輛遊覽車被停止營業,1年內未能改善,將廢止其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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