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過勞死 立委:變形工時遭濫用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針對司機過勞問題,立委林淑芬1日指出,客運業司機適用2週、8週變形工時,去年七休一函示廢止前,可連續工作6天,每天超過12小時,難怪過勞死比例偏高。現在遊覽車或客運業者爭取2週、8週變形工時要納入4週變形工時,還有責任制。責任制、變形工時的濫用、配套不足、以及勞動部函示架空法令,是造成過勞死主因,不管是制度面、法律執行面都到了該檢討的時候。

林淑芬表示,法律規定2週、8週、4週工時等都必須工會同意,沒有工會必須勞資會議同意,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永遠是那些萬年代表。20年前的決議,20年後新進員工仍然要遵守,資方與勞方訂定的是20年前的契約,在法律上產生很多疑慮,必須進行檢討。

林淑芬說,責任制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可是工時欠缺集體同意權的程序,個別勞工面對資方沒有協商餘地、是不對等權力關係,欠缺真正平等權架構,至少要經過集體同意權的程序。制度上應該做改革。

另外,特休、國定假日工時不計入延長工時,延長工時加特休、國定假日工時,平均比法定正常工時還長。而法律上許可的補充工時,比正常工時多20-30%,這才是台灣法制面出問題的地方。

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勞資會議採共識決,可能新進人員得接受以前的決議,新進人員願不願意接受,或接受之後產生委屈,這部分可以檢討。而責任制部分必須增加對話機制,會再檢討看看有沒有精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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