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WiMAX兩案敗訴 NCC將抗告上訴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對於全球一動公司WiMAX撤照及回收中廣寶島網、音樂網官司敗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15日表示,全球一動案還沒收到判決書,收到判決書後會研擬上訴理由。至於中廣案,待裁定文書送達後,NCC一定會在法定10日內進行抗告。

翁柏宗說,NCC對全球一動換照處分並不是恣意不讓它換照,最主要是幕僚小組有一些具體佐證資料,也經過屆期換照審查委員的審查,依據這些作成行政處分,絕對不是恣意不換照。後續會再上訴希望能尋求法官認同。

中廣寶島網、音樂網依「遏止匪播」政策核配頻率,行政院93年終止這項政策時,NCC依法就可回收頻率。翁柏宗表示,96年趙少康要買中廣時承諾,假使NCC指配頻率給其他使用人無條件繳回,103年行政院將中廣寶島網、音樂網規劃指配給原民台、客家台。到105年12月5日NCC作成收回二網頻率處分時,中廣公司前後負責人、公司員工都已知悉且應早已預做準備。

NCC指出,這案子中廣負責人趙少康申請停止執行收回頻率的處分,但沒有同時停止核給原、客台的處分。原、客台仍然可以繼續籌設,也可以發射頻率,可是就會與中廣兩廣播網產生互相干擾,這是法院沒有考慮到的事。104年換照就請趙少康預為因應準備,去年換照也詢問趙少康收回的因應方案。到105年12月宣布收回頻率還再給3個月期間。準備期至少有1年半時間,結果法官還採信趙少康不到1個月的主張,令人錯愕,在裁定上有很大瑕疵。

翁柏宗認為,法官不知無線電頻率有排他、干擾問題,也不了解無線廣播電台發射時要有工程測試期,沒辦法無縫切換。而商業電台發射頻率,跟具有公共利益的原、客台兩電波假使在空中干擾,孰輕孰重,NCC的處置可受社會各界公評。NCC收回遏止匪播寶島網、音樂網頻率立場非常堅定,會依法運用各種行政手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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