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榮民擴大認定 估6萬人受惠
為鼓勵青年從軍意願,退輔會宣布將擴大對「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資格認定年限,只要在1990年之後退伍,服役4年以上、10年以下的志願役官兵,均可納入退輔會的服務對象,可依服役年限的長短,享有6~16年的「就學」及「就業」服務,預計將有6萬餘人受惠。
「榮民」是指服役滿10年以上的退伍軍人,享有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的福利,但為增加志願役士兵的招募,退輔會去年就修法增加服役滿4年以上、10年以下者,列為「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享有就學、就業的服務,但沒有榮民的「就醫」及「就養」的服務。
不過由於去(2016)年修法,認定為「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人數約有5萬餘人,但登記接受就學就業服務的僅1,600餘人,因此退輔會宣布,將放寬資格認定,只要在1990年之後退伍,服役4年以上、10年以下的志願役官兵,都納為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務對象,預估將新增6萬餘人受惠,其中登記接受就學就業服務的人預估將有1萬3千餘人。
在就學服務方面,退輔會將提供大專院校獎助,由每學期2~4萬元增到3~5萬元,以激勵就學增進就業力,並洽談開辦學用合一專班,同時滿足專業、學業及就業需求。◇